指套牙刷被盜專利權‧商人斥監獄局擅自生產

(吉隆坡5日訊)一名商人申訴,他花了16年研發的指套牙刷在2003年申請為專利產品,2007年開始供應給全國監獄,但監獄局總部在2009年未經過他的同意下便公開招標公司,剽竊他的商品概念。直到2011年,他才察覺市面上有80萬支非他所設計的產品,驚覺知識產權受到侵犯。

商人賴裕藝(54歲)解釋,其實該商品有一系列的知識產權,只不過貿消部的申請專利系統太慢,以致他只成功申請外型(俗稱工業設計)和製造過程的專利,所以遭監獄局侵犯這兩項知識產權。

他聲稱,在這起事件中,金錢損失並非最重要,反而是招標公司把商品弄得很低檔,破壞了整個專利的形象,才是引起他不滿的重點。

不滿商品低檔破壞形象

“我研發的手指牙刷,無論在刷毛或軟性原料方面,都十分耐用,因為一噸就要超過3萬令吉,而我相信招標公司所使用的原料不會超過8000令吉。”

他週一在民政黨全國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劉開強與馬來西亞知識產權企業家和組織協會聯合召開的記者會上,如此陳述。

“我在2011年時,發現監獄內使用的牙刷並非我供應,因為無論在素質還是材質方面,都出現很大的差異。經過調查,原來是監獄局總部在未經過我同意之下,公開讓其他公司投標,大量製造指套牙刷,再供應回給監獄。”

他說,據他瞭解,當時有3家公司成功投標,一共製造80萬支牙刷,供應價格是高過他的20%,而今年2月9日也有公司參與投標並製造多30萬支,可是價格方面比他低20%。

他透露,針對監獄局侵犯產權一事,他已在去年1月21日報警,並且發出警告信給3家公司;經過調查,該公司的背景資料空白,所以信件皆沒收到。

此外,在2月8日,他也發出警告信給監獄局總部和內政部要求解釋此事,可是至今仍得不到回覆,令他失望不已。

他認為,此事件破壞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提倡的鼓勵本地業者創新和知識產權的保護,因此若此事不獲得解決,將會影響本地創新行業的進步空間。

接3知識產權個案投訴

民政黨全國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劉開強披露,從1月15日至今,該局已接獲3種類知識產權的個案投訴。

他說,針對此事他將以投訴部的名義,致函監獄總部和內政部,要求當局給予合理的解釋。

此外,他也會聯合馬來西亞知識產權企業家和組織協會,提呈有關法律修改建議,讓國內貿消部在執行時,能納入其意見作為受理的法律保護範圍。

“我覺得政府在高喊轉型口號的同時,卻沒尊重和重視商家的產權,這是一項嚴重的打擊。”

3手法可處理版權糾紛

馬來西亞知識產權企業家和組織協會(AIPO)會長駱俊宏律師聲稱,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中提及,若面對商標和版權的專利糾紛,可使用3種手法解決,其一就是行政手段,可向國內貿消部提出,要求採取充公產品行動。惟此次事主是以外型和製造過程的專利訴訟,因此只能透過法庭審訊。

他說,雖然民事途徑時間較長,費用也較昂貴,但這卻是唯一的作法。

“第三個方法是通過海關,事主可通過海關人員阻止商品進入或送出我國,但這也只限於商標權。”

他提到,在中國有完整的保護知識產權條例,讓事主可透過法律途徑伸張權益,唯獨我國缺乏這方面的權益,因此法律存有漏洞。

他提及,若我國要轉型變成高收入國家,其中一個方法就是通過創新平台,但所有平台都需要有知識產權的保護。

“一些政府部門會認為,侵權不是嚴重的行為,因此貿然侵犯產權,造成事主的利益損失。他們應改變心態,把知識產權看待成一種私人的權利。”

他覺得,我國的法庭執法方面往往需長時間及昂貴費用。若能增加法官或執法人員,相信可在短時間內讓產品專利者得到應有保障。

欲知更多詳情,請瀏覽光明日報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12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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